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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探索排污许可与环评“并联审批”新模式,只需原来一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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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过程真是太高效啦,本以为环评手续要办理一个月,排污许可证又得一个月,没想到二十几天就把两个审批全都办完了!很感谢!很感谢!”握着并联审批决定书,山东天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外高兴。


今年7月8日,山东天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及食品分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并联审批表编制完成,由阳信县行政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受理,经网站受理公开、审查、拟审批公示,7月29日,审批部门就完成所有流程,并将项目并联审批决定书送达企业。这是滨州市积极探索排污许可与环评“并联审批”新模式的一个缩影。


聚焦管理堵点,高位推动落实


滨州市高度重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国家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反复研究讨论试点方案和技术细节,以积极探索体系机制的改革创新为目标导向,聚焦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堵点难点,形成为滨州量身定制的实施方案,力争通过试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评管理效能,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就试点工作开展充分调研,全面了解2022年全市拟建项目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情况,根据滨州市产业结构特点、地区分布特点,以及试点落地项目预测,在阳信县先行开展部分行业污染类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方式衔接融合,探索建立固定污染源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改革机制,逐步在全市推广实施。


统一申报内容,融合监管要求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分析对比环评报告表和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内容与架构,充分梳理环评与许可两项制度关注点的异同,对相同审查内容合并简化,对差异内容保留完善,制定《滨州市阳信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与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申请表(试行)》;探索统一的申报内容和材料要求,推进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排污许可证申报文件中管控因子、污染防治、监测频次等内容的有效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排放控制、污染治理的有效监管。


记者了解到,新模式实现了展现形式最优化,申请表单最大限度实现表格化,明确申报要点,减少冗余的文字描述,尽可能使申报材料突出重点、高度精简;内容衔接最大化,针对环评与许可污染物管理要求不一致导致管理不畅的情况,进行深入思考,最大限度实现监管要求的统一。


“比如,新模式下,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浓度限值全面依托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有效杜绝后续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自行监测按照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放标准等要求最大程度实现统一。切实做到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科学,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滨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负责人韩聪向记者介绍。


部门协同联审,优化办理流程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与阳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协同合作,共同研究制定《阳信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和《阳信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申请办事指南(试行)》,初步建成“受理、公示、审查、审批与公示、证书核发”的并联审批模式,实现“三个一次”,窗口一次性受理,审核意见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决议和排污许可证一次性获取。从审批节点、审批时限要求、审批机制协同等多方面将两套流程归一,实现“一次申请,两项许可”,大大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


截至目前,第一个并联审批试点项目已完成审批,建设单位一次提交申请材料,同时获得环评批复与排污许可证两项许可,将串联审批办理时限“20+20”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企业办理时间。


“探索并联审批新模式,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衔接、业务协同有效推进新局面,既推进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全联动,又强化‘既抓事前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管理的理念。下一步,滨州市将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进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不断深化,有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勇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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