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公众参与的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⑴ 工程概况及内容
①项目名称:室仔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
②建设地点:泉州市室仔前垃圾填埋场
③建设性质:改扩建
④总投资:7921.69万元
⑤建设规模与内容:对室仔前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改扩建(400m3/d)及地下水渗滤液除氨工程(1000m3/d)建设,使处理后的渗滤液满足出水排放要求。
⑵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电话:0595-22063027
联系人:陈伟洲
⑶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259565;
联系人:小庄
⑷ 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 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现场踏勘及有关资料收集→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编制评价工作方案→环境调查、监测、工程分析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对策分析→编写环评报告书(送审版)→技术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报批版)。
② 主要工作内容:
a、收集现有环境资料和同类项目的环境保护资料,依据项目可研报告和设计方案,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分析,确定项目环境污染源强;
b、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环境影响要素识别与筛选,依据“环评技术导则”确定的影响预测模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c、在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上,分析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选址的合理性分析,为项目的建设提供可行的环保依据和建议。
d、对项目存在的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或评价;
⑸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公众的意见作出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
公示时间:2016.8.17——2016.8.30。
⑹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将采取环评信息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询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意见,公众也可以按本公示⑵和⑶中的联系方式向下述单位或部门提出。
①直接向建设单位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提出;
②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即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③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