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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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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介绍说,《意见》提出了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协调推进”等4项工作原则。同时,重点明确了“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支持政策”等3个方面的政策创新。


王广华指出,以往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往往散见于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的各类文件当中,系统集成不够,造成社会资本方获取信息困难。此次《意见》鲜明提出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允许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对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表示,为了保证《条例》落地落实,文件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优化监督服务、做好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增加社会资本的投入信心,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在谈及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过程、步骤和路径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郝雁玲介绍说,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程序设置,主要基于解决社会资本参与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率和风险双控等三个方面考虑。《意见》提炼并设计了项目设立、方案制定、主体引入、产品交易四个共性程序,在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设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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