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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意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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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和保障。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浙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结合浙江实际和特色排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表: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资源集约利用、美丽经济发展全面处于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诗画浙江”美丽大花园全面建成,率先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省域现代化之路。


按照时间表,《实施意见》又绘制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路线图。


“《实施意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对‘两高’项目和高耗能行业治理、清洁能源发展、建立节能降碳标准体系和准入负面清单等任务作出明确部署,强化政策导向作用。”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同时,针对浙江绿色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低碳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等低碳发展关键核心指标。


此外,鉴于当前数字化将成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推动力的形势,《实施意见》明确浙江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制机制。


接下来,浙江将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平台、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和“无废城市”应用场景建设,推广碳排放空间承载力监测分析和碳达峰碳中和动态监测、预警、评估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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